智上環球有限公司
在香港工作及生活
香港是充滿機會的國際商業金融中心,讓你得以發展事業或實現夢想。香港的生活多采多姿,你將會愛上這個都會城巿及獲得可貴的工作經驗。
智上環球有限公司為海外個人及家庭經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及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來港工作及生活而提供初步評估。我們協助所有申請人及其家屬完成簽證申請和在香港定居的程序。
1)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QMAS) 是一項設有配額的移民吸納計劃,旨在吸引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所有申請人均必須首先符合基本資格的要求,才可根據計劃所設兩套計分制度的其中一套獲取分數,與其他申請人競爭配額。兩套計分制度分別是綜合計分制和成就計分制。獲批准的申請人可帶同其配偶及 18 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惟其必須能自行負擔受養人在香港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賴公共援助。
1.1 甄選機制及基本資格
獲批准的申請人無須在來港定居前先獲得本地僱主聘任。根據本計劃的兩套計分制度,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所有基本資格:
- 年齡 – 申請人根據本計劃提交申請時,年齡必須在 18 歲或以上。
- 財政要求 – 申請人必須證明能獨力負擔其本人及受養人 (如果有) 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賴公共援助。
- 良好品格 – 申請人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
- 語文能力 – 申請人須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 (中文口語指普通話或粵語)。
- 基本學歷 – 申請人必須具備良好學歷,一般要求為具備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在特殊情況下,能附以證明文件的良好技術資歷、可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經驗及成就亦可獲考慮。
兩套計分制度:
- 綜合計分制 – 綜合計分制最新適用的最低及格分數是 80 分,計算基礎分為六個得分範疇:年齡、學歷/專業資格、工作經驗、人才清單、語文能力及家庭背景。最低及格分數可能會不時更改而不作事先通知。
- 成就計分制 – 成就計分制為具備超凡才能或技術並擁有傑出成就的個別人士,提供另一套申請來港的計分制度。這類別的申請人可選擇以成就計分制接受評核,此計分制的要求極高。申請人如被視作符合下段所述此計分制所列的其中一項要求,可獲取 245 分,不符合者則不會獲得分數,而不能取得分數的申請人,其申請會即時被拒絶。申請人如符合下述要求,可依此計分制獲取分數:曾獲得傑出成就獎(例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或可以證明其工作得到同業肯定,或對其界別的發展有重大貢獻(例如獲業內頒發終生成就獎)。
1.2 申請程序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申請程序一般需時由申請日起計約 6 – 18 個月。
- 倘若未能收齊所需文件及資料,入境處將無法開始處理有關申請。
- 當香港入境處收到你的申請後,一般會於 2 – 4 星期內發出信件確認已收到你的申請,並提供你和受養人的檔案編號。
- 入境處將進行甄選程序,甄選結果會於每季度公佈。甄選階段期間,申請人的分數將會按照計劃評審計算並進行排名。
- 主要的評價標準為評估申請人是否是香港社會及經濟發展所需要而稀缺之人才。如果你的過往經驗滿足香港人才清單中列出的需要審核,獲批優才入境計劃簽證的概率將會大為提高。
- 獲批優才簽證的申請人會收到一封原則上批准通知書,申請人可憑該通知書以旅客身份親自入境香港與入境事務處會面,並同時提交其在申請期間曾遞交的所有文件之正本以便查證。而受養人是不用出席會面。
- 申請獲批後,入境處發出的申請結果通知書上會載有付款的網頁連結。
- 成功申請人會在繳付有關費用後獲發簽證/進入許可(以「電子簽證」形式簽發)。
1.3 延長逗留期限及條件
- 以綜合計分制獲本計劃核准人士 – 以綜合計分制獲本計劃核准來港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 36 個月 (3 年) 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他們在首 36 個月逗留期限接近屆滿時申請延期逗留,須提供令入境處信納的證明文件,證明其已採取來港定居的步驟,在本港居住,例如取得支薪聘任或已建立業務。為符合申請進一步延期逗留的資格,以綜合計分制獲本計劃核准人士須提供令入境處信納的證明文件,證明申請人已於香港定居;及對香港有所貢獻,例如擔任相當於學位程度、專家水平或高級的支薪職位,或於香港建立具合理規模的業務。延期逗留申請如獲批准,申請人通常會以 3 – 2 年的模式獲准在港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根據綜合計分制獲本計劃核准來港不少於兩年的人士,如在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 200 萬元或以上,一般會獲准在港延期逗留五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申請人須提交有關的入息證明文件,如由稅務局發出的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評稅通知書或相關稅務文件。
- 以成就計分制獲本計劃核准人士 – 以成就計分制獲本計劃核准來港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 8 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如有需要延期逗留,申請人須證明可獨力負擔其本人及受養人(如果有)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
2)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 (高才通計劃) 旨在吸引世界各地具備豐富工作經驗及高學歷的高端人才到香港探索機遇。這些高端人才包括高收入人士和世界頂尖大學的畢業生。根據高才通計劃獲批准來港的申請人,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 24 個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每位申請人根據高才通計劃只可獲批此項「初次逗留安排」一次。
2.1 甄選機制
有意根據高才通計劃申請前來香港特區的人士,在提出申請時無須已在香港特區覓得工作。申請人可以選擇按下文三類所列其中一個類別提出高才通計劃的申請:
- 在緊接申請前一年,全年收入達港幣 250 萬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幣)的人士(A 類申請);
- 獲合資格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並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的人士(B 類申請);或
- 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獲合資格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但工作經驗少於三年的人士(C 類申請);這類申請受年度配額限制,且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此外,C 類申請並不適用於在香港特區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的非本地學生。
- 任何上述類別人士根據高才通計劃提出前來香港特區的簽證/進入許可申請,如符合下列準則,可獲考慮批准:
- 沒有保安理由拒絶申請,而申請人亦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以及
- 有年度配額可供分配(只適用於 C 類申請人)。
-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而居於海外的中國公民,如符合上述的申請資格及一般的入境規定,並符合以下條件,可根據高才通計劃申請前來香港特區就業:
- 申請人已在海外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
- 申請人在緊接申請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於一年(「海外」是指中國內地、香港特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下稱「澳門特區」) 及台灣以外的國家或地區),而且申請是從海外遞交。
一般而言,除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來港就業,均須:
- 申領簽證/進入許可。雖然入境事務處會因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作出考慮,惟申請人必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國或所屬國的有效旅行證件 ;
- 沒有刑事記錄,且其入境不會對香港特區構成保安或刑事問題;以及不可能成為香港的負擔等,並符合上文詳列的有關資格準則,方可獲考慮發給簽證/進入許可。
入境處對這些資格準則或會不時作出修訂而無須事先作出任何通知,希為留意。
2.2 申請程序
- 根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 (高才通計劃) 遞交的簽證/進入許可申請,入境處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 4 – 6 個星期處理。
- 假如未能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及資料,入境處將無法開始處理申請。
- 申請獲批後,入境處發出的申請結果通知書上會載有付款的網頁連結。
- 成功申請人會在繳付有關費用後獲發簽證/進入許可(以「電子簽證」形式簽發)。
- 所有申請均由入境處負責處理及審批。申請審批完全由入境事務處處長根據當時香港特區政府的政策酌情處理。
2.3 延長逗留期限及條件
根據高才通計劃獲准來港的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 24 個月 (2 年) 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他們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四星期內經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在提出申請時,申請人必須已獲得聘用,而受聘從事的工作須通常是由學位持有人、或由具備良好的專業/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備有文件證明的有關經驗和成就的人士擔任,以及該職位的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平。申請人如已在香港特區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則須出示其業務的證明文件。申請如獲批准,申請人通常會獲准以 3 – 3 年的模式在港延期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
根據高才通計劃獲准來港的人士,在提交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時,如符合上述所載的準則及以下條件,可提出根據頂尖人才類別審批延長逗留期限申請:
- 申請人已根據高才通計劃獲准在香港特區逗留不少於兩年;及
- 申請人在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 200 萬元或以上。
根據高才通計劃獲准來港的人士只受逗留期限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他們在獲准逗留的期間可在香港特區自由從事或轉換工作,及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而無需事先獲得入境事務處處長的批准。
3) 居留權
根據本計劃核准來港人士及/或其受養人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 7 年後,可依香港法例申請香港居留權。
4) 重要通知
- 以上兩套計劃不適用於阿富汗、古巴、老撾、北韓 (朝鮮)、尼泊爾及越南的國民。
- 建議有興趣的人士在提交申請前評估其資歷是否足以達到最低及格分數。
-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令人信納的證明文件,證明符合上述所有基本資格,其申請將會即時被拒絶,不獲繼續處理。
- 任何人在本計劃下或為本計劃的目的而言,明知而故意申報失實或填報其明知為虛假或不相信為真實的資料,根據香港法例即屬犯罪,可被檢控及於其後被遣離香港。其申請可被拒絶,而任何已向其本人及受養人簽發、或已審核批准簽發的簽證/進入許可/延期逗留,或任何已施加於其本人及受養人的逗留條件,均可被宣告為無效。
- 入境處處長有絕對酌情權,根據以上兩套計劃,就其認為適當的情況給申請人授予分數,以及批准或否決任何申請而無須給予理由。本計劃或其有關詳情,亦可以在入境處處長認為適當時作出更改而無須作事先通知。
智上環球服務流程
智上環球有限公司進行辦理之綜合服務 :
- 在整個計劃申請過程中為你提供諮詢服務 ;
- 協助準備所需的證明文件 ;
- 審查申請人收集的申請信息和文件 ;
- 準備定制的文件清單和簽證申請表 ;
- 草擬授權書、個人未來計劃陳述和推薦信 ;
- 代向香港入境處提交相關申請資料 ;
- 跟進相關香港政府部門,並讓申請人了解最新進展 ;
- 如有需要,回應香港入境處的查詢及/或額外證明文件的要求 ;
- 收到原則上批准函後作出會面前的指引 ;
- 在申請獲批後協調所有簽證費用的支付和獲批簽證標籤的領取 ;
- 如有需要,協助成功申請人進一步申請香港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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